春節期間走親訪友兜來的壓歲錢,總躲不過媽媽的“保管”??捎螒蚶锟犰诺难b備、精致的皮膚還在不斷向自己“招手”,小伙伴的游戲等級眼見就要超過自己,靈機一動,用媽媽的支付寶充值?日前,一件因小學生游戲充值引起的網絡虛擬財產侵權糾紛案審結。
莫名“丟”萬元 家長慌了神
睿睿今年10歲,是一名四年級的小學生。平日父母工作特別忙,為了方便聯系,就將一部舊手機留給睿睿使用。睿睿與父母聯系之余,偷偷玩起了手機系統自帶游戲中心里的一款游戲。時間一長,還學會了用父母的微信和支付寶充值買游戲道具。
近一個月,睿睿父母頻繁收到銀行發來的扣款短信,每次金額百余元,想著可能是銀行還貸自動扣款,沒太在意,直到累計被扣近萬元,才察覺有異,趕忙報警。
經警察提醒,方驚覺竟是自家兒子“搗鬼”。睿睿母親趕忙找到運營該款游戲的公司,要求退款無果,便以睿睿法定代理人的身份,將游戲公司告上法庭,要求退還轉賬充值的10073.6元。
孩子“充”昏頭 公司拒退款
睿睿母親認為,游戲公司作為網絡游戲經營方,理應采取技術措施,禁止未成年人接觸不適宜的游戲或者游戲功能。而睿睿玩的這款游戲,沒有未成年防護機制,游戲公司無法有效識別并阻止未成年人進行與其年齡智力不相適應的消費,存在嚴重過錯,應將孩子充值全部款項予以退還。
游戲公司答辯稱,睿睿所玩游戲,面向的是成年人,公司已在登錄頁面設置了彈窗,提示訪問網頁者須為成年人。睿睿雖未成年,但從其熟練的游戲操作行為來看,公司無法判斷他是否成年。
此外,睿睿登錄游戲較為頻繁,充值的次數不止一兩次,說明其可以自由掌控手機和充值來源,孩子瞞著父母充值責任不在公司,是家長的疏忽,家長不應該把過錯都歸咎于公司。
童稚“不識數” 法院促調解
珠海市香洲區法院承辦法官考慮到睿睿年僅10歲,系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短時間內給游戲充值萬元,確與其年齡、智力不相適應,在與睿睿母親一一核實孩子游戲時間、充值方式、消費金額等細節后,將案件交由特邀調解員進行調解。
調解員在溝通中進一步了解到,公司對充值行為是否是孩子的自主行為始終存疑,有成年人以未成年人名義惡意訴請退款的擔憂。調解員將游戲公司的疑慮轉告睿睿母親后,睿睿母親提供了一段視頻,視頻中睿睿獨立登錄游戲頁面、進行游戲對戰、完成游戲充值,一系列操作“行云流水”。經調解員反復細致溝通,游戲公司最終同意退款,睿睿母親自愿撤回起訴。
法官說法:家長妥善保管移動支付密碼,避免孩子大額游戲消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與其年齡、智力等不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非經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認,不發生法律效力??梢?,在家長不知情狀況下,孩子自行進行游戲充值,若充值金額明顯與其心智、年齡不匹配,可請求退還充值款。
面對未成年人網絡消費糾紛多發態勢,法官提醒,父母應認真履行對未成年人的監護職責,未成年人保護法以及教育部、文旅部等各部門出臺的規范性文件中,均有預防中小學生沉迷網絡游戲的相關規定,游戲運營公司亦在技術層面不斷作出改進,法律和技術的合力“圍堵”,并不能成為父母放任孩子、疏于管教的免責“擋箭牌”。日常生活中,家長應對孩子的娛樂方式進行監督,引導孩子樹立正確的消費觀念和行為習慣,養成健康的娛樂方式,同時,要注意管理好自己的移動支付密碼,避免孩子進行大額游戲消費,引發不必要糾紛。